医疗保险患者转诊转院须知
来源:北京市羊坊店医院 发布时期:2023年07月21日
医疗保险患者转诊转院须知
一、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二、参保人员转诊必须转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转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三、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定点A类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如果参保人员发生以下情况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1、因病情需要转往参保人员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
2、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时(中途转院不另收起付线)。
四、转诊时需由具有转诊权的医师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一式两份)并到医保办核准盖章,再到住院处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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